在河南漯河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注于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的律师——陈建义,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在维权之路上披荆斩棘。
陈建义,男,汉族,毕业于郑州大学,是一位三级律师。他不仅担任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还在社会各界有着诸多身份。他是漯河市源汇区十五届政协委员、漯河市源汇区第一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漯河市源汇区工商联(总商会)理事、漯河市法学会会员、漯河市政法委案件评查员、漯河市检察院听证专家、漯河市法顾委委员,同时还是濮阳仲裁委员会、承德仲裁委员会、荆门仲裁委员会、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些身份既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他丰富阅历的体现。
陈建义律师专注于强制执行全链条业务,始终以结果为导向,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执行申请与立案方面,他主动代理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当事人开启权利保障的法律进程。在财产查控与保全环节,他会仔细调查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存款、股权、应收账款等财产线索,并及时办理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确保当事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他会推动法院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完成司法拍卖、变卖程序,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在面对执行异议与复议情况时,他会代理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在追加被执行人方面,他会深入调查股东出资情况、公司人格混同、夫妻共同财产等,依法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扩大执行范围。对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他会申请代位执行第三人财产,不放过任何一个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机会。同时,他还善于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保障债权实现;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高、失信惩戒措施,对涉嫌拒执行为,代理报案或刑事自诉。即便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他也会持续追踪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此外,他还依托全国 500 + 合作机构及阿里拍卖/京东拍卖平台,提供不良资产批量处置全流程服务。
下面通过几个经典案例,就能更直观地了解陈建义律师在该领域的出色表现。
之前有一个案件,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把自己的房产转移给其亲属,执行中发现房产已过户。陈建义律师经过深入分析和研究,果断打了一个撤销权的诉讼,成功把双方的交易行为撤销,将房产恢复至被执行人名下。随后顺利拍卖房产,拍卖款项执行到位,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陈建义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的应变能力和专业水平。
案由为劳动争议(工伤待遇纠纷)。原告是杜某,被告一是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被告二是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
杜某由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担任操作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公司是用人单位,橡胶公司是用工单位。2024 年 4 月,杜某工作时发生工伤,右臂被机器挤断,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四级伤残,符合配置上臂肌电假肢条件。然而,人力资源公司未为杜某缴纳工伤保险,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及少量补助,未足额支付工伤待遇。杜某申请劳动仲裁后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及经济补偿,并要求橡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判令人力资源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辅助器具费及维护费、吸氧机费、鉴定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扣除已付款);橡胶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在陈建义律师的努力下,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各项损失共计 98 万元(不含已付医疗费等 317679.07 元),分两期付清。若人力资源公司逾期未付,由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三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款项付清后,三方就工伤待遇、劳动关系、社保等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杜某承担。
案由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原告(案外人)是左某,被告一(申请执行人)是洪某,被告二(被执行人)是漯河某房地产公司,被告三(被执行人)是胡某。
2004 年,左某与漯河某房地产公司、胡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案涉房屋,付清全部购房款及办证费用,装修入住近 20 年。但因开发商及土地性质问题,房屋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胡某名下。法院在执行洪某与房地产公司、胡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查封该房屋,左某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遂提起本案诉讼。
原告要求确认左某对案涉房屋享有所有权,在陈建义律师的协助下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从这些案例不难看出,陈建义律师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护航,是河南漯河值得信赖的民事案件强制执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