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漯河,有一位专注于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的资深律师——陈建义。他毕业于郑州大学,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作为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合伙人,陈建义律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陈建义律师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的服务范围涵盖了从申请执行到最终实现债权的全链条业务:
执行申请与立案:代理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案件顺利进入执行程序。
杜某由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担任操作工,2024年4月,杜某在工作时发生工伤,右臂被机器挤断,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四级伤残。由于人力资源公司未为杜某缴纳工伤保险,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及少量补助,杜某申请劳动仲裁后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及经济补偿,并要求橡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经过陈建义律师的努力,最终调解成功,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各项损失共计98万元(不含已付医疗费等317679.07元),分两期付清。若人力资源公司逾期未付,由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三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款项付清后,三方就工伤待遇、劳动关系、社保等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
2004年,左某与漯河某房地产公司、胡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案涉房屋并付清全部购房款及办证费用,装修入住近20年。因开发商及土地性质问题,房屋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胡某名下。法院在执行洪某与房地产公司、胡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查封该房屋,左某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遂提起本案诉讼。
左某请求确认其对案涉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判令不得执行该房屋。经过陈建义律师的专业代理,最终法院支持了左某的诉求,确认左某对案涉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停止对该房屋的执行。
陈建义律师不仅在法律实务方面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他是漯河市源汇区十五届政协委员、漯河市源汇区第一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漯河市源汇区工商联(总商会)理事、漯河市法学会会员、漯河市政法委案件评查员、漯河市检察院听证专家、漯河市法顾委委员,同时还担任濮阳仲裁委员会、承德仲裁委员会、荆门仲裁委员会、衡水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陈建义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如果您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方面遇到问题,陈建义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