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漯河的法律界,陈建义律师宛如一颗闪耀的星,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他毕业于郑州大学,身为三级律师,同时担任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拥有着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不仅如此,陈建义律师还身兼多个重要社会职务,他是漯河市源汇区十五届政协委员、漯河市源汇区第一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漯河市源汇区工商联(总商会)理事、漯河市法学会会员、漯河市政法委案件评查员、漯河市检察院听证专家、漯河市法顾委委员,同时还是濮阳仲裁委员会、承德仲裁委员会、荆门仲裁委员会、衡水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这些身份不仅体现了社会各界对他的认可,也为他在法律工作中积累了更广泛的人脉和资源。
陈建义律师专注于强制执行全链条业务,始终以结果为导向,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他的服务范围广泛,覆盖了执行申请与立案、财产查控与保全、查封扣押拍卖、执行异议与复议、追加被执行人、代位执行、执行和解、限高与失信惩戒、拒执罪追究、终本后恢复执行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等多个方面。
在执行申请与立案环节,他会代理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快速启动司法程序,为当事人争取时间和权益。财产查控与保全阶段,他凭借专业的调查手段,细心地调查被执行人房产、车辆、存款、股权、应收账款等财产线索,并及时办理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在推动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他会积极跟进司法拍卖、变卖程序,确保财产能够顺利变现。
当遇到执行异议与复议的情况时,他会代理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必要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需要追加被执行人的案件,他会深入调查股东出资情况、公司人格混同、夫妻共同财产等,依法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在代位执行方面,他会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进行分析,申请代位执行第三人财产。
执行和解是他解决案件的一种有效方式,他会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保障债权得以实现。同时,他会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高、失信惩戒措施,给被执行人施压,促使其履行义务。对于涉嫌拒执行为的案件,他会代理报案或刑事自诉,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制裁。对于已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他不会放弃,会持续追踪财产线索,适时申请恢复执行。在不良资产处置上,他依托全国 500 + 合作机构及阿里拍卖、京东拍卖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不良资产批量处置全流程服务。
下面为大家介绍两个陈建义律师的经典案例:
当事人在诉讼期间将自己的房产转移给其亲属,进入执行阶段才发现房产已过户。面对这种棘手情况,陈建义律师果断出击,代理当事人打了一个撤销权的诉讼。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充分的证据收集,成功将双方的交易行为撤销,把房产恢复至被执行人名下。随后推动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款项顺利执行到位,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案由为劳动争议(工伤待遇纠纷),原告是杜某,被告一是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被告二是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
杜某由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担任操作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公司为用人单位,橡胶公司为用工单位。2024 年 4 月,杜某在工作时不幸发生工伤,右臂被机器挤断,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四级伤残,符合配置上臂肌电假肢条件。然而,人力资源公司未为杜某缴纳工伤保险,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及少量补助,未足额支付工伤待遇。杜某申请劳动仲裁后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及经济补偿,并要求橡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是确认劳动关系解除;二是判令人力资源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辅助器具费及维护费、吸氧机费、鉴定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扣除已付款);三是要求橡胶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是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在陈建义律师的努力下,最终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各项损失共计 98 万元(不含已付医疗费等 317679.07 元),分两期付清;若人力资源公司逾期未付,由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三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款项付清后,三方就工伤待遇、劳动关系、社保等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杜某承担。
凭借这样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陈建义律师在河南漯河的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认可。他始终以当事人的权益为出发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