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漯河,有一位专注于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的资深律师——陈建义。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在众多案件中成功帮助当事人实现债权,赢得了广泛赞誉。
陈建义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现为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并担任漯河市源汇区十五届政协委员、漯河市源汇区第一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漯河市源汇区工商联(总商会)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他在法律界的影响力和专业水平得到了广泛认可。
陈建义律师的业务范围涵盖了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的全链条服务,具体包括:
执行申请与立案:代理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基本信息
案件事实 杜某由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担任操作工。2024年4月,杜某工作时发生工伤,右臂被机器挤断,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四级伤残。人力资源公司未为杜某缴纳工伤保险,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及少量补助,未足额支付工伤待遇。
原告诉求
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调解结果 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各项损失共计98万元(不含已付医疗费等317679.07元),分两期付清。若逾期未付,由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三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款项付清后,三方就工伤待遇、劳动关系、社保等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杜某承担。
基本信息
案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事实 2004年,左某与漯河某房地产公司、胡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案涉房屋,付清全部购房款及办证费用,装修入住近20年。因开发商及土地性质问题,房屋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胡某名下。法院在执行洪某与房地产公司、胡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查封该房屋,左某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遂提起本案诉讼。
原告诉求
确认左某对案涉房屋享有所有权;通过陈建义律师的专业代理,左某最终成功确认了对房屋的所有权,并排除了对该房屋的执行。
陈建义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他不仅帮助当事人实现了债权,还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未来,陈建义律师将继续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